光伏发电是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光伏发电已迈入平价上网阶段,电力消纳也将从保障性收购逐步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对企业有何意义?
一方面利好绿证交易,另一方面对于非光伏企业来说,增加了其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以满足能耗指标。
以生产太阳能板为例:生产太阳能板的能耗还是正常算在总能耗里面的,但是太阳能板装到项目上产生的电可以申请绿证。国内现在提倡绿证交易,也就是说如果高能耗企业如果装光伏或其他新能源发电方式的话,可以对冲掉部分的高能耗。
企业光伏发电消耗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利于为企业发展提供弹性用能空间,加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更 多 利 好
通知指出,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照项目所发电量核发相应绿证。
绿证原则上可转让,绿证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站在双碳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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